古代的語言學的三大傳統
時間:2016-03-11 06:28 分類:文字知識 閱讀次數:
古代的語言學有三大傳統:西方、中國和印度的傳統,其中西方 的語言學傳統對世界產生了全面、持久、深遠的影響。中國的荀子 (約公元前298—前238)認為,語言有社會性,事物的本質不決定事 物的名稱;事物的名稱屬于約定俗成。所以說:“名無固宜,約之以 命。約定俗成謂之宜,異于約則謂之不宜”(《正名篇》)。許慎的《說 文解字》(121)是用來考字、注音、釋義的詞書;《爾雅》(公元前2世 紀)是以“字義為綱”的類書;揚雄的《方言》是一部方言詞典。中國古 代的語言學有自己文字、訓詁和音韻三個傳統。近代的中國語言學 以馬建忠的《馬氏通文》(1898)為象征性起點,以大量借用西方語法 概念為特征。此后的語言學比較強調應用,例如推廣漢語普通話、制 訂漢語拼音方案、簡化漢字、少數民族語言調查、創制少數民族語言 文字等,對政府制定語言政策起了重要作用。
古代印度的波你尼在公元前4世紀就撰寫出8卷本的梵語語 法,準確、系統地描寫梵語語音,把單詞切分成詞根和詞綴,并列出詳 盡的構詞規則。在古代西方,希臘哲學家關注語言的起源問題,有的 認為語言是自然產生的,有的認為是約定俗成的。亞里士多德派的 “整齊論”認為詞形和語法結構有規則,語法形式和語義平行;斯多葛 派的“參差論”則認為詞形的單復數與語義的單復數不對應,語法性 別和自然性別也不一致(中國大百科全書•語言文字卷•語言學 條)。值得一提的是,公元8—12世紀的阿拉伯語言學家形成學派, 編出阿拉伯語詞典,為詞根和詞綴下定義,同時還研宄了土耳其語、 蒙古語和波斯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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